钓鱼执法分析(执法案例)

钓鱼执法分析

1、关于钓鱼执法怎么处理,钓鱼执法实际就是下套,在执法人员的引诱之下钓鱼,才从事了违法活动,诱发严重社会问题。钓鱼执法是政德摧毁道德的必然表现。

2、那么关于钓鱼执法怎么处理呢,钓鱼执法有失司法公正,公民有权举报。其举报途径有。也可向检察机关的渎职侵权部门举报,这种钓鱼执法行为有可能涉嫌滥用职权或侵犯公民权益犯罪。

3、显露式,就是当事人本身有违法或犯罪的企图,且已经实施,但是尚未显露出来。勾引式,就是当事人本身没有任何的违法或犯罪意图,而执法部门采取行动勾引当事人产生违法。陷害式,就是当事人本身没有任何的违法或犯罪意图,而执法部门采取计划陷害当事人案例,使当事人产生违法法案。2010年6月9日,上海市规范和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透露,为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法分析,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上海即将出台,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

4、上海市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明文禁止“钓鱼执法”,并将切断“钓鱼执法”的源头。明文禁止行政执法人员“钓鱼”执法行为,行政执法人员调查取证时。不得以利诱。

5、暴力等不正当手段收集证据。不得指派没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进行调查取证,暂扣物品不得收保管费法案。保证执法手段的合法执法。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违法事实的依据。

执法案例

1、两份新文件还明文规定,行政执法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通过拍卖或者变卖等方式所得的款项。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全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按规定全额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行政执法经费全额纳入部门预算管理,严禁将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罚没收入按比例返还行政执法单位,作为行政执法经费或者奖励经费使用。法制专家认为,上述规定截断了“钓鱼”执法的源头。法律分析,遇到钓鱼执法有失司法公正的事件,公民有权进行举报。

2、有以下的4种举报的方式。向本级公安局的纪检监察部门举报。向同级党委的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3、向其上级公安机关纪检监察部门举报。向检察机关的渎职侵权部门举报。钓鱼执法行为有可能涉嫌滥用职权,或侵犯公民权益犯罪。第四十三条人民警察的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发现其作出的处理或者决定有错误的,应当予以撤销或者变更。

4、第四十四条人民警察执行职务执法,必须自觉地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人民警察机关作出的与公众利益有直接有关的规定,应当向公众公布。

5、以偷拍法分析。窃听等手段获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证据材料。暴力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明文禁止行政执法人员“钓鱼”执法行为案例,行政执法人员调查取证时。